肠外抗凝剂
肠外抗凝剂可用于急性期抗凝,治疗时间至少应为5~7天。在长期治疗近端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前6个月内,可考虑使用低分子肝素单药治疗,但也需要考虑患者偏好,用药的可行性和费用等问题。由于在肿瘤患者中未评估过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的低分子肝素,因此对于需要更长时间抗凝治疗的患者应考虑转为口服抗凝药物治疗。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剂
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具有治疗窗宽,无需常规凝血功能监测的优势,是抗凝治疗的首选单药治疗方案之一,从急性期即可开始使用。利伐沙班的治疗推荐剂量是前3周剂量为15mg每日2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和PE复发风险的剂量为20mg每日1次。华法林
华法林可用于静脉血栓栓塞肿瘤患者的长期抗凝治疗,在使用时应该有至少5天的肠外抗凝剂过渡期,在此期间肠外抗凝剂与华法林重叠使用,直至患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达到2~3。为确保华法林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必须要定期监测INR。
在实际应用方面,指南对肿瘤相关静脉血栓栓塞防治的推荐如下:
合并深静脉血栓的肿瘤患者应接受3~6个月以上的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治疗;
合并肺栓塞的患者应接受6~12个月以上的治疗;对于肿瘤进展或有持续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考虑长期抗凝。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是抗凝治疗的首选单药治疗方案之一,从急性期即可开始使用;在导管相关血栓治疗过程中,导管移除不是必须的。对于已发生静脉血栓栓塞的肿瘤患者,如何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的复发呢?可使用低分子肝素、普通肝素、磺达肝癸钠或利伐沙班进行起始抗凝。对于起始肠外抗凝治疗的肿瘤患者而言,在没有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下,在静脉血栓栓塞诊断的前5~10天使用低分子肝素优于普通肝素。长期抗凝治疗方面,优选低分子肝素、利伐沙班或艾多沙班至少6个月,因为其疗效优于维生素K拮抗剂。在无法使用低分子肝素和直接口服抗凝药的情况下,可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进行抗凝。直接口服抗凝药增加大出血发生风险,尤其是在胃肠道和潜在泌尿生殖系统恶性肿瘤患者中。在其他具有高粘膜出血风险的情况下,也需要谨慎使用直接口服抗凝药。使用直接口服抗凝药之前应检查药物相互作用。活动性肿瘤患者,如患有转移性疾病或接受化疗的患者,应使用低分子肝素、直接口服抗凝药或维生素K拮抗剂进行6个月以上的抗凝治疗。超过6个月的抗凝治疗需进行间歇性评估,以确保持续有利的风险获益。在实际的临床应用中,肿瘤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的预防和治疗涉及方方面面,在制定抗凝治疗计划时需要考虑几个因素。一方面是药物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强抑制剂或P-糖蛋白和细胞色素PCYP3A4的诱导剂会影响直接口服抗凝药的代谢,改变它们的功效和/或安全性。另一方面是抗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然后是给药途径,大多数患者会觉得口服药比较方便,但低分子肝素仍然是常用的。责任编辑:觅健科普君封面图片来源:稿定设计会员版参考文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肿瘤与血栓专家共识委员会.肿瘤相关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与治疗,中国专家指南(版)[J].中国肿瘤临床,,46(13):-.推荐阅读:梁军教授专访:降低治疗的副反应,为癌症患者带来最佳生存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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